
热气,血光,还有那碗二十年都没变过味儿的红烧肉。
都说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,可跪在刑台上的凌云飞,却把那碗断头饭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满足感。

监斩台上坐着他的亲哥哥,那个他从小崇拜、长大被其利用、到最后还要用自己这条命去成全的哥哥。这哪是什么黑道枭雄的落幕啊,这分明是一个缺爱了一辈子的傻孩子,在用最惨烈的方式,向这个世界讨要最后一点温暖。

要读懂凌云飞,就得先扒开他那身血淋淋的过往。
二十年前,那时的凌云飞还不叫凌云飞,他只是个蜷缩在墙角,被一群混混拳打脚踢的小可怜。为什么挨打?因为他是“狗za种”,他爹不认他,他娘是个烟花女子。那天,他挨着打,嘴里还在倔强地喊着:“我不是狗za种,我有爹娘,也有哥哥——”
您听听,多心酸啊。一个连饭都吃不上的孩子,最在意的不是肚子饿,而是自己是不是被这个世界承认。

就在他快要被打死的时候,少年古钦出现了。逆着光,穿着干净的学子袍,腰上挂着象征古家嫡子的玉佩。他一把揪住混混的衣领,手背都蹭破了皮,恶狠狠地说:“再让我看见你们欺负我弟弟,我就把你们关进大牢一辈子!”
就这一句话,成了凌云飞一辈子的魔咒。
小凌云飞怔怔地看着他,怯生生地喊了句“哥哥”,那一声,喊得人心都碎了。
从那以后,“哥哥”这两个字就刻在他骨头缝里了。被父亲抛弃的孩子,突然有了一个强大又温暖的哥哥,这束光,太亮也太烫,足以灼伤他往后的整个人生。
母亲死后,是柳如烟收养了他,给了他一个家。那个风雪夜,柳如烟朝他伸出手的样子,是他生命中第二束光。
凌云飞这个人物,底色里全是“求不得”和“被抛弃”的恐惧,所以他后来才那么疯,那么狠,因为他怕啊,怕一松手,连手里这点沙土都攥不住了。

后来,凌云飞长大了,成了虎啸帮帮主。在所有人眼里,他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。
他手下吕二不听话,偷偷倒卖孩子,被凌云飞发现后一刀封喉,血喷了一地。他擦着刀说:“我说过卖什么都可以,唯独不能卖孩子!”
您看,一个贩卖人口、炼制du丸的hei帮头子,居然还有底线?这听起来讽刺,可这就是凌云飞的生存哲学。他淋过雨,就想给别的孩子撑把伞;他被人当成chu生卖过,就绝不允许自己手下干这种断子绝孙的勾当。

更有意思的是,他这么一个手上沾满血的魔头,背地里却在育儿院跟孩子们玩老鹰捉小鸡。一身粗布衣裳,笑容和煦,被孩子们追着喊“哥哥,哥哥,保护我”。那一刻,他哪是什么帮主,分明就是当年那个渴望被保护的小男孩,只不过这次,他变成了那个张开双臂的大人。

所以我说,凌云飞是整部剧里最懂“情”的人,可惜他付出的情,全都喂了狗。
他对柳如烟,是极致的依恋和深爱。柳如烟养他长大,后来两人更是做了“帐中鸳鸯”。他红着眼对柳如烟说:“记住,这世上任何人都能背叛我,唯独你不能,因为我舍不得对你动手。”这话里的卑微和霸道,全是把心掏出来放在桌上的孤注一掷。
可就是这个他视若命的女人,最后却间接因哥哥古钦而死。

凌云飞和古钦的关系,是整部剧最虐心的地方。
古钦救了他,给了他希望,然后开始利用他。劫持袁令仪、杀袁相、经营赌坊、贩卖女学子、炼制无穷丸……所有见不得光的脏活,全是凌云飞这个“影子弟弟”干的。古钦用职权抹去了凌云飞的档案,让他成了一个“不存在的人”。
当你发现自己崇拜了一辈子的哥哥,只是在把你当刀使,那是什么感觉?
凌云飞彻底疯了。他醉酒后砸烂了虎啸帮大堂,青筋暴起,双目猩红,怒吼着“孟廷辉!你竟敢杀了如烟!我绝不会放过你!”可他不知道,杀柳如烟的,正是他最想守护的哥哥。

直到最后一刻,在刑场上,孟廷辉给了他最后一次机会,附在他耳边轻声诱惑:“只要你说出他是谁,我让他陪你一起死!”
这是多么大的诱惑啊! 只要凌云飞点点头,那个利用他一辈子的古钦就得给他陪葬。他盯着监斩台上的古钦,眼里有过怨恨,有过挣扎,有过毁灭一切的疯狂。
可古钦端着一碗红烧肉走了上来。
那是二十年前,他们第一次见面时,哥哥给他吃的东西。
就这一碗肉,凌云飞所有的恨,瞬间土崩瓦解。

他吃着那口肉,眼泪决堤,哽咽着说:“这味道,好得很……二十年没有变……”
孟廷辉还在逼问,古钦吓得手里的佛珠都快捏碎了。凌云飞却擦干眼泪,像个真正的爷们儿一样,一字一顿地说:“我凌云飞这辈子,最恨告密之人!行刑吧!”
刀落,血溅。那温热的血,喷了古钦一靴子。
凌云飞至死,都没有出卖那个利用了他一辈子的哥哥。他用自己的死,完成了对“哥哥”这个词最傻的守护。

“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,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。”凌云飞就是那个用一生去治愈童年的人。他缺爱,所以疯;他渴望被认可,所以狂。他看似无法无天,实则被“亲情”这两个字绑得死死的,动弹不得。
凌云飞蠢到以为只要自己够强、够有用,哥哥就会爱他;蠢到以为只要自己付出生命,就能换回那句迟到了二十年的“弟弟”。
他这一生,都在用残暴伪装脆弱,用疯狂掩饰深情。他是一头孤独的狼,直到死,都在回望那个曾给过他一根骨头的猎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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